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一届山西省农牧渔业丰收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2〕1282号)的要求,现开展第一届山西省农牧渔业丰收奖评选表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省丰收奖包括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农业技术推广贡献奖和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三个奖项。
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设一、二、三等奖。
贡献奖和合作奖不分奖励等级,均按省丰收奖一等奖对待。
二、申报名额
根据省丰收奖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2),我校推荐名额为成果奖3项,合作奖2项。
三、评审标准、申报条件、主要完成人和单位及成果奖效益测算,见附件1。
四、申报材料
(一)成果奖
申报成果奖须提供材料包括:
1.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申报书;
2.工作总结;
3.成果验收报告或评价(鉴定)报告或其他能证明成果水平和质量的材料,成果验收或评价(鉴定)报告形成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推荐单位完成初评前;
4.县级以上农业农村或统计行政主管部门成果应用证明(项目实施区域3个县以上的,至少3个县提供证明;3个县以下的,每县提供证明);
5.合同书或计划任务书或实施方案。
以上材料4份装订成册。另附《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申报书》7份。
(二)合作奖
申报合作奖须提供材料包括:
1.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申报书;
2.工作总结;
3.合作证明;
4.相关应用证明;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6份装订成册,另附《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申报书》11份。
五、材料报送
2023年1月6日前将《省丰收奖推荐汇总表》(附件6)盖章扫描件及Word版发送至邮箱;2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报科研管理部,学校组织评审并公示;2月23日前将全部申报材料(按以上第四条要求)报太谷校区科研管理部103室。
联系人:成春梅 赵武娟
联系电话:13485490791 15110333508
邮箱:sxndcgk@163.com
科研管理部
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