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开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之年,是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实施开局之年。为加快推进科技规划政策扎实落地,广泛宣传科技创新成果,开展科学普及惠民活动,进一步提升我省全民科学素质,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山西省委宣传部 山西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举办2022年山西省科技活动周的通知》(晋科发〔2022〕58号)要求,2022年科技活动周时间为:5月21日—28日。现将我校2022年科技活动周工作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科技活动周主题为“走进科技 你我同行”。
二、活动内容。
(一)突出宣传国家科技法律法规,广泛宣传各项科技规划和政策。
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以下简称《科技进步法》《科普法》)。新修订的《科技进步法》为积极推动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推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法治保障。颁布实施20周年的《科普法》对于推动国家科普事业发展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广泛宣传《科技进步法》《科普法》,对于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开展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十四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等科技规划的政策宣传,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共同推动规划政策顺利实施,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科技规划政策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开展“学院、研究所开放周”活动,重点宣传科技创新成果。
1.展示单位基本情况。采取现场讲解、展板展示、成果展览、视频播放、发放宣传页等形式,介绍单位基本情况,交流科学的管理经验,学习先进的科研文化。
2.开放实验室、工程中心等平台。通过专人讲解,互相学习,借鉴好的平台管理模式,促进实验仪器设备的合作共享机制建立,提高科研仪器利用效率,提升科研仪器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3.开放各类科普场馆、科普基地。通过专人讲解、互相参观、交流学习等形式,宣传普及科技知识。
4.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可开放交流的其他内容。
(三)组织科技人员开展乡村振兴活动
加大宣传力度,落实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广泛动员农业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乡村振兴工作,推广先进的实用技术,加强科技培训、技术指导、成果转化、决策咨询等科技服务,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特色功能农业发展。
(四)开展科普进校园活动
为更好的推广、普及科学文化知识,营造我校的科普教育氛围,各学院可以调动学生参加科技活动的积极性,培养全校学生的科普兴趣,精心设计组织富有创新意义的科普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科技创新能力。
(五)组织特色科普宣传活动
围绕最新科技规划、科普专项政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病治病提高免疫、健康运动饮食、健康生活、种子选育、粮食安全、绿色食品、生态环保、新能源利用、重点实验室简介、特色科普基地展示等相关知识,加强科普宣传力度,借助电视、广播、网络、直播、图文、新媒体等媒体,宣传各单位科技开放周富有创新意义的活动,宣传创新人才,倡导科学文化,鼓励求真务实、勇于探索的科学行为,营造科技强晋富民的良好创新文化氛围。
(六)举办学术交流活动
学术交流是促进学科发展和科技创新的重要形式。科技活动周期间,结合各单位科研特色,积极邀请国内外专家做学术报告、开设专业课程与科技前沿讲座、开展学术交流等各类活动。拓展不同领域的学术交流,提高我校全体师生和科技人员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学术水平。
(七)积极参加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省科协主办的各类科普活动。
山西省科技活动周启动仪式将于2022年5月21日上午在太原市举办。启动仪式由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省科协共同主办。同时开展科技大讲堂、山西省科普讲解大赛、山西省优秀科普作品大赛、山西省科普微视频大赛、山西省科学实验展演汇演大赛、网上在线科普展示活动等系列科普重大示范活动(大赛相关内容详见《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省科普宣传专项的通知》)。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和资源共享,紧扣主题,精心组织,同步举办科技活动周等具有区域优势和特色的群众性科技活动,把举办科技活动周作为贯彻落实《科技进步法》《科普法》、宣传党中央关于科技自立自强战略部署、推进科技强国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要按照通知要求制定活动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做好活动期间的来访接待工作,同时组织好本单位职工外出参观交流活动。为确保科技活动周正常开展,请各单位于5月17日前将科技活动周活动方案、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在各单位网站公布,同时报校科研管理部备案。
(二)注重线上,加强宣传。
各单位举办活动要立足实际,注意节俭,讲求实效。要统筹考虑疫情形势,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广泛采取直播、微视频、微动漫等方式开展线上活动。要突出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优势,加大对科技活动周的宣传报道力度,提升科技活动周的传播效果。
(三)周密安排,确保安全。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属地疫情防控政策,周密制定疫情防控预案,合理控制各类活动规模,从严从紧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加强科技保密工作。各有关活动的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要与当地卫健、公安、武警、消防、城管等部门通力合作,认真制定科技活动周的安全保卫方案及应急预案,确保活动举办安全有序。如届时疫情形势严峻可推迟举办,待疫情形势好转后再行组织。
(四)认真总结,及时反馈。
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精心策划重点项目,配合做好相关重点活动。科技活动周结束后,要对本届科技活动周的举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请各单位于6月15日前提交2022年山西省科技活动周开展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总结报告、影像资料(视频时长不超过3分钟),电子版发送至邮箱,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院科研管理部602室。
联系人:孙瑶
联系电话:18235125822
邮箱:sxnkxwb@126.com
科研管理部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