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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山西省林草重点研发计划专项的通知

校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2023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林草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晋林规发[2022] 32号要求,现将2023年省林草重点研发计划专项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和支持范围

详见项目指南(附件1),项目实施期限为1年,经专家组评审重点科研课题可连续支持。

二、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在职在岗的科研人员或技术人员,有三年以上与项目相关的工作经历,并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含副高)或博士学历。

2.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省林草重点研发计划专项项目,原则上在研项目和申报项目不应当超过两项;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主持山西省重点研发计划(林业、农业领域、社发领域、国际合作)专项项目尚未结题不能申报2023年省林草专项。

三、材料报送要求

山西省林草重点研发计划专项项目申报书(附件2)一式8份、项目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于2022年5月17日前报送龙城校区科研管理部602室,电子版发送至zhiweifeng@126.com。

联系人:冯志威、孟颖超

联系电话:13453160808、15536599429

 

科研管理部

2022年5月12日

太原龙城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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