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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省技术创新中心的通知

校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技部《关于推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总体方案(暂行)》(国科发区﹝2020﹞70号)要求,聚焦“六新”突破,打造一流创新生态,高质量布局建设省技术创新中心。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省技术创新中心的通知》,现就组织申报省技术创新中心工作通知如下:

一、功能定位

综合类技术创新中心主要依托高校院所的优势科研力量或新型研发机构等牵头组建,主要围绕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聚焦太原城市群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修复等区域发展进行战略布局,跨区域、跨领域、跨科学开展协同创新与开放合作。

领域类技术创新中心主要由行业龙头骨干企业或科研优势突出的科研院所牵头,通过集聚整合相关科研力量和创新资源,带动上下游优势企业、高校院所等共同参与建设。

二、申报条件

(一)拥有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成果。中心负责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在行业内有较强的竞争力、影响力、号召力。科研团队具有稳定的人员队伍、较强的服务创新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二)具备一定规模的技术装备、科技资源、服务场所等基础条件,综合类技术创新中心的“中心(本部)”和领域类技术创新中心使用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具有一定的配套经费。

(三)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政策,服务我省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大需求,开展技术研发和产业化。集聚开放创新资源,打造创新型产业集群,突出开放创新,协同相关领域上、中、下游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力量,打造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和吸引技术创新人才,构筑高端人才集聚地。

(四)中心主要负责人不得是已建省重点实验室、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的核心成员;拟建设省技术创新中心不得与现有省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具有相同或相近领域;同一依托单位存在未按期完成建设创新平台的,不得申报;同一依托单位相近领域已立项建设省重点实验室、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的,不得申报。

三、申报流程和材料报送

(一)网络申报。申报单位登录“山西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https://kjpt.kj15331.com:8443/stpmmp),填报《省技术创新中心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网络申报相关事项请参见网络申报系统使用说明)。涉密项目按有关保密要求执行。

(二)材料报送。申报材料经上级部门网络审核通过后下载,A4纸双面打印、胶装、一式8份,由二级单位分管科研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研究所、中心)公章后报送科研管理部平台团队管理科。

(三)截止时间。2022年省技术创新中心实行常态化申报,分批评审立项。首批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9日;申报书纸质版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5月13日。过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太谷校区科研管理部103室  李红玉 0354-6288262

龙城校区15号楼406室        李    青 0351-7639597

科研管理部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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