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自2022年3月16日起可以随时办理2021年综合所得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我校老师办理时请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行汇缴申报退补税,办理时间截至5月30日。由于年度汇算清缴属于个人行为,并事关教工的切身利益,请大家高度重视并及时办理!
一、为什么要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居民个人收入综合所得(指工资、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但需要按月或按次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由于实际缴纳过程中的情形十分复杂,因此无论采取怎样的预扣预缴方法,都不可能使所有的纳税人平时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完全一致,此时两者之间就会产生“差额”,这就需要进行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税款。
二、哪些人尤其需要重视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一)平时多预缴了个人所得税,需要申请退税的纳税人。
(二)少预缴了个人所得税,应当补税的纳税人(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年度汇算补税金额在400元以下的纳税人除外)。
三、如何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手机上下载“个人所得税”APP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指引,请点击以下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rK1jkKYDJv9uwOL4XJiQNw
四、注意事项
工资薪金中,奖金计税方式有两种选择,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和单独计税,请分别勾选试算个税。
五、汇算清缴时有疑问怎么办?
(一)拨打学校咨询电话:工资收费科王老师0354-6288396,13835487832
(二)微信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公众号,查看“2021个税年度汇算”专题或点“咨询”进行线上咨询。
望相互转告,及时汇算清缴!
链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号)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财务资产部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