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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晋发改高新发〔2022〕41号)要求,进一步推进我校创新平台建设,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开展2022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领域

(一)重点聚焦千亿级百亿级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能源革命、碳达峰碳中和、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聚焦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先进技术验证、行业标准制定、科技成果工程化及转化应用等。

(二)优先支持在本领域技术创新、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国内领先的单位申报工程研究中心。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在山西省域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等企事业单位。

(二)研发能力:具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有待工程化开发、技术含量高和市场前景好的重大科技成果和技术储备。

(三)支撑条件:相关研发设备原值不少于3000万元,相关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拥有先进的研发试验基础设施配套条件。

(四)人才队伍:创新平台总人数不少于50人,其中专职科研人员数量不少于30人,具有较高水平的研究开发和技术集成能力及相应的技术支撑服务人才。

(五)体制机制:具有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任务和目标合理,鼓励采用独立法人的组织形式。

(六)相同行业细分领域(方向)的工程研究中心,原则上不重复认定。

三、申报时间

请于3月25日前将申报表(附件1)和建设方案(附件2)一式三份报送校科研管理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xndkybptk@126.com。

四、报送地址及联系人

太谷校区科研管理部103室  李红玉0354-6288262

龙城校区机关楼413室         李云霞0351-7639597


科研管理部

2022年2月27日


太原龙城校区
邮编:030031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大街81号
太谷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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