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农业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农大行字〔2014〕78号)的有关规定,现开展2021年度山西农业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 2020年立项的校哲社重点专题研究项目(附件1);
2.《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到期项目结题的通知》中未能按时完成验收的项目。
二、验收方式
本次结题验收工作采取会议集中验收的方式,委托校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
三、提交材料要求
1.结题材料按照项目计划任务书、结题报告(附件2)、研究成果的顺序装订成册一式3份(其中一份须附计划任务书原件,并在封皮右上角用铅笔标注“原件”)。
研究成果为论文的,须附期刊封面、目录页和论文全文;研究成果为研究报告的,须附报告应用或者采纳证明原件;以项目为依托获得省级项目立项的,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填写山西农业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成果统计表一式1份(附件3);
3.此次无法按期结题的项目,请填写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4)一式3份,并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
四、提交材料时间
项目结题材料由各单位汇总后,于2021年12月30日上午统一报送至太谷校区科研管理部103室,相应电子版发送至sxndsk@126.com。
联 系 人:马晶
联系电话:0354-6288262,0351-7073254
科研管理部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