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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现将《山西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关于开展省级农业地方标准实施效果评价及监督检查工作的函>》转发给你们,请根据要求,将自评报告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及标准发布文本各1份,于11月25日16:00前交太谷校区科研管理部103室,自评报告电子版统一发送到邮箱:sxndcgk@163.com。
联系人:成春梅 0354-6288262
科研管理部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