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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认定第二批耕读教育实践基地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各直属科研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涉农高校耕读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教高函〔2021〕10号)文件要求,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丰富和拓展校外耕读教育资源、实践场所,满足学校教育教学需求,提高我校劳动教育水平,经研究,决定遴选认定第二批耕读教育校外实践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各教学院部、各直属科研机构现有的运行稳定、成效明显的校外科研示范、实习实践、产学研用等各类基地;

2.各单位和地方、企业等合作共建或依托使用的农科教基地、农业文化遗产地、国家现代农业园、农村农场等有条件开展耕读教育的各类基地。

二、申报条件

1.有明确的教育目标和内容,能满足耕读教育实践教学要求;

2.具备开展学生实践教育所需的基本生活、学习条件,具有劳动保护、安全保障,场所与设施能满足教学需要;

3.具有对学生实践教育活动进行组织和管理的能力;

4.具有较高水平的指导教师(技术)队伍;

三、申报流程

1.自愿申报。各有关单位按照自愿原则,参照申报条件,填报《山西农业大学耕读教育实践基地认定申报表》,于12月3日前提交申报材料。

2.资料审查。2021年12月4日至12月6日,教务部组织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3.实地测评。2021年12月6日至12月24日,组织专家对初审具备基本条件的申报单位进行实地测评。申报单位负责人应现场汇报申报条件等情况。

4.综合评审。根据资料审查和实地测评情况,组织综合评审。

5.发布通告。评选结果统一发文进行通告,并有计划安排学校学生到基地活动。

四、相关要求

1.申报单位要认真对照申报条件,所提交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提交虚假信息或资料的单位给予取消评选资格处理。

申报材料应包括:申报表及附件说明材料。其中:说明材料具体内容应包括实践场地照片、已经开展实践教育活动项目和图片资料、一次典型教学过程样例、耕读实践教育讲解人员和师资队伍等内容。

2.各单位于2021年12月3日前,按照申报要求填写申报表及相关说明材料,并扫描成PDF(所有材料扫描为一份PDF),与word版,共计2份电子版材料报送至邮箱sxndjwbpyb@163.com,文件命名统一为:申报基地名称+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人电话。

3.对认定的实践基地进行授牌,对在基地开展的耕读教育教学活动择优培育、推荐立项省级及以上教改项目,运行较好的基地优先推荐省级、国家级实践基地。同时,校外实践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对于验收不合格的基地将予以取消。

联系人:陈冲13453203339

附件:山西农业大学耕读教育实践基地申报表

山西农业大学教务部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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