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度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0年度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一般课题)结题工作按照本通知办理,由山西省社科规划办统一组织评审鉴定。
各课题组先认真对结题材料进行自检,确定达到结题标准之后再行提交。提交结题报告如首次鉴定不通过,可修改后再次提交申请,两次申请间隔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第二次申请结题仍鉴定不通过的,该课题予以终止或撤项,并追回课题经费。
二、成果要求
1.基础研究课题要求在核心期刊发表一篇论文,标注该论文为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成果并标注项目号。
2.应用研究课题要求提交研究报告,研究报告要有翔实的调研数据及问题分析,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字数不少于1.5万字,可以不发表。
以下情况也可申请结题:
1.在《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学习时报》《红旗文稿》(以下简称“四报两刊”)发表与本课题相关的理论文章,以“山西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名义发表。
2.出版专著,封面标注“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资助”,并标注项目号。
三、材料要求
1.《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课题鉴定结题审批书》6份。
2.成果为专著或期刊论文的,提供原件一份(审核后退还),专著的封面、目录、版权页复印件两套;期刊论文的封面、目录、原文复印件两套。
3.成果为“四报两刊”的,报纸理论文章提供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刊物论文复印封面、目录、原文两份。
4.成果为研究报告的,提供查重报告2份(根据学科不同特点,查重率原则上不超过15%-25%)(查重机构不指定)。
5.以上材料扫描成PDF电子文档,建立文件夹,统一命名为:2020+农大+负责人姓名。例如:2020农大张三。所有结题材料的文件夹,统一打包压缩,注明单位名称,发送至sxndsk@126.com。
6. 2020年度省课题结项汇总表(基础、应用各一份),需同时报送电子版。
各单位将结项材料收回进行汇总,将纸质材料于11月25日下午3点前报送至太谷校区科研管理部103室。
四、其他要求
各单位在报送前应对提交的《结题审批书》进行认真审核,确保课题负责人签字齐全、单位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意见齐全后再统一报送,审批书中第五部分单位盖章由科研管理部办理。
课题负责人存在弄虚作假或学术不端行为,撤销立项课题并取消申报资格三年。
联系人:马晶 0354-6288262 0351-7073254
科研管理部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