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科技厅组织申报2021年度第二批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由探索类)项目的通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杰青项目、优青项目、青年项目、面上项目。
二、限项规定:
(1)项目申请应符合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要求及本通知共同限项规定。杰青、优青、青年、面上项目申报条件及限项规定详见附件1。
(2)项目申请人本批次只能申请1项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请和正在承担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或专项(平台、事后补助类除外)总数不超过2项;
(3)项目申请人作为负责人承担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2017年(含)以后结题验收结论为“中”、“差”或“不通过”的,自该项目结题起两年内不得申请省基础研究计划内的各类项目;
(4)有逾期未验收的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5)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者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人员不得申报;
(6)本年度申请基础研究计划项目已公示立项的项目申请人不得申报。
(7)主持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未结题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含已公示立项的项目申请人)
三、申报要求
(1)申报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项目名称和研究内容应符合基础研究定位要求,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
(2)项目申请人应为项目申请单位全职科研人员,不得通过兼职单位或挂靠单位申报;
(3)申请书所列项目成员与项目负责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人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项目合作研究单位一般不超过2个;
(4)项目申报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申请人、参与人、合作单位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虚报项目、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预防和杜绝套取、骗取资金等科研不端及失信行为;
(5)项目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涉密内容。凡涉及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的研究,应严格遵守国家生物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学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涉及科技安全、科技保密的;
(6)严格执行《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等要求,切实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要求。
(7)对已获得过立项资助的研究内容,除技术路线有明显创新优化或完成指标有显著提升的,不得重复申报;
(8)项目申请人、参与人应当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四、申报程序、受理时间
(1)本次申报采取网络申报与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网络申报登录山西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http://218.26.228.127:11188/stpmmp),申请人网络申报提交后,申报书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将申报材料和附件简装成册,一式3份;汇总表由学院、研究所(中心)分管领导签字盖章(附件2),一式1份,电子版发送至sxaujck@126.com;项目申报承诺函(附件4),一式1份。材料单位汇总后统一报送科研管理部。
(2)时间安排:我校截止时间为10月15日下午17:00时。
(3)联系人:牟春堂 董海龙 6288262 6288383
五、注意事项
(1)项目申请书起始时间统一填写2022年1月1日,完成时间按照各种项目资助期限要求填写;
(2)项目申报须知中青年项目和面上项目标注的资助强度为最高资助限额,具体依据专家评分结果划定资助标准,以立项任务书金额为准。间接费用为申请经费总额的10%,其中绩效支出占申请经费总额不超过5%;
(3)组织单位:山西省教育厅。
附件:1.自由探索类项目申报须知
2.山西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清单
3.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4.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由探索类)项目申报承诺函
科研管理部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