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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山西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和山西省高等学校创新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现就开展2021年度山西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和山西省高等学校创新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范围及结题形式

2018年(含)以前立项且未结题验收的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和2019(含)以前立项且未结题验收的高校创新项目(附件1),结题验收采取会议形式进行。

二、材料要求

(一)山西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

1、验收前项目负责人按要求提交验收材料包括《科技报告收录证书》原件、《科技报告》、《结题报告》、附件材料(包括计划任务书、项目研究发表的论文、专利、奖励等复印件)一并简装成册(一式5份),装订目录详见附件2。获取收录证书请登录山西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https://218.26.228.127:8443/stpmmp/,在线提交科技报告。

2、项目负责人根据《山西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汇报提纲》(附件3),认真准备会议PPT。同时提交验收意见(附件4),只提交电子版

3、结题验收通过后需提交《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附件5),一式3份和验收材料包括《科技报告收录证书》原件、《科技报告》、《结题报告》、附件材料(计划任务书、项目研究发表的论文、专利、奖励等复印件)一并简装成册,一式2份,装订目录详见附件2。

4、结题验收通过后项目负责人按要求认真填写《山西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6),统计表只提交电子版。

(二)山西省高等学校创新项目

1、项目负责人按要求认真填写《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结项报告》(附件2),同时提供附件(包括:《计划任务书》、项目研究发表的论文、专利、奖励等复印件)。以上材料简装成册,一式5份。

2、项目负责人根据《山西省高等学校创新项目结题验收汇报提纲》(附件3),认真准备会议PPT。同时提交验收意见(附件4),只提交电子版。

3、项目负责人按要求认真填写《山西省高等学校创新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5),统计表只提交电子版。

三、材料报送

2021年5月17日前,各单位统一向科研管理部自然科学管理科报送上述纸质材料。材料电子版务必以“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结题报告/统计表/结题验收材料/验收意见”的形式命名。发送至科研管理部邮箱:sxndkjc@126.com。

四、注意事项

1、不按时进行项目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按延期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请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

2、项目负责人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相关报告,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如有不适宜公开的内容,请进行脱密处理。

3、项目负责人撰写报告时,不得将待发表(已具有收录证明的除外)或未标注项目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的论文列入。

五、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牟春堂6288262;董海龙6288383

 

科研管理部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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