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8年立项的山西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已进入验收期限,为进一步规范计划项目管理,做好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山西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采取集中验收的方式进行。完成研究工作的软科学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截止日期起三个月内,登录“山西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填写有关验收材料内容,并经项目承担单位和组织部门审核通过后提交省科技厅,同时通过系统打印程序准备好纸质验收材料,提交后等待验收。
二、验收材料
项目验收时需准备纸质验收材料如下:
1、《山西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一式4份。
2、《山西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资金决算表》一式2份(需盖单位财务公章)。
3、项目验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6份,具体内容包括:
(1)项目计划任务书(复印件);
(2)项目工作总结;
(3)项目研究报告;
(4)政策建议专报;
(5)科技报告收录证书;
(6)发表论文、论著等(依托项目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等均应标注“山西省软科学研究计划资助项目”及项目编号)。
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要求提交验收材料,于5月13日前由各单位将正式材料报送至龙城校区科研管理部413室。
三、其他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督促项目负责人做好结题验收材料的准备工作,确保结题验收工作顺利进行。
2.对于逾期未提交验收材料或延期(终止)申请的项目,省科技厅将按照《山西省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和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晋科计发〔2013〕4号)和《山西省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晋科政发〔2016〕69号)等文件要求,予以处理。
联系人:马 晶 电 话:0351-7073254
科研管理部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