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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及校领导相关批示精神,现将我校2021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1、教学院部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4月—5月)请各教学院部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1)所列检查项目自行组织所属教学及科研实验室进行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形成自查自纠报告于5月8日上午下班前将纸质版报送财务资产部实验室安全科,电子版发送sxndsysbc@126.com。联系人:赵迎春0354-6288310。

2、学校现场检查阶段:(2021年5月)财务资产部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对各教学院部的现场抽查检查。检查程序包括: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整改意见反馈等。

3、迎接上级检查阶段:(2021年5月—6月)学校迎接教育部及山西省教育厅相关专家进校开展检查工作。


财务资产部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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