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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对山西省重点实验室进行考核评估的通知

校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山西省实验室体系建设,优化整合省重点实验室,充分发挥省重点实验室对基础研究、人才团队建设和产业发展积极作用,按照省科技厅通知要求,根据《山西省平台基地专项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16〕52号),现将组织省重点实验室进行考核评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估对象

2021年以前立项建设的所有省重点实验室。

二、考核评估方式

采取依托单位线上填报进展报告、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评审和现场考察的方式进行。

三、填报流程

省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登录山西科技计划管理系统,在线填报2018-2020年度进展报告。网址:https://218.26.228.127:8443/stpmmp。

填报流程:用户名登录-进展报告在线填报-提交-依托单位审核-省科技厅业务处室审核(具体注册及填报办法见在线系统操作说明)。

各实验室填写实验室研究领域时,严格按照14个新兴产业集群选择(在填报系统中选择)。选定研究领域后,实验室申报材料将提交省科技厅相关产业处室,由产业处室组织审定。

四、有关说明

1.本次考核评估结果将作为对各重点实验室进行奖补及优化调整的重要依据。遵循“去僵尸、调结构,攥拳头、增合力,上水平、出结果”原则,通过考核评估,对省重点实验室,将撤销一批,整合归并一批,黄牌警告一批,围绕14个产业领域新建一批。

2.各依托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时间安排及时审核提交进展情况报告,并对填报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严格把关。逾期不报进展情况报告的,将考核结果记为“差”,并取消其当年奖补资格。

3.对填报数据弄虚作假的将其负责人不诚信记录记入科研诚信信息系统。

4.省科技厅将加强对省重点实验室科研成果数据的统计,各省重点实验室要注重日常运行管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情况列入考核评估内容。

5.进展报告由填报系统生成。A4纸双面打印、胶装一式六份(其中一份要求学院研究所、中心分管科研领导签字后加盖二级单位公章),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科研管理部,时间截止5月12日。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红玉   联系电话:0354-6288262

材料报送地址:太谷校区科研管理部103室

附件:省科技厅各产业科技处室业务对应细分产业表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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