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文件精神和学校安排,现将清明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3日—4月5日,共3天。
二、相关要求
1.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放假期间,教职员工非必要不离开学校或居住地,不参加聚集性活动,更不跨省出行。确需外出,严格履行报备手续,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校门管控,进出人员一律采取身份识别、信息登记、体温检测等措施。无关人员禁止入校。学生放假事宜由学生工作部另行通知。
2.做好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放假前,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所辖区域开展一次安全隐患特别是火灾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防事故发生。
3.倡导文明祭扫、安全祭扫。广大教职员工要严格遵守地方政府关于清明节祭扫活动有关规定,自觉摒弃陋习,文明、节俭、平安祭扫。
4.坚决落实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各部门、各单位带班领导、值班人员要自觉遵守值班纪律,确保通讯畅通,做好安全巡查,如遇突发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置并第一时间上报学校。
5.各部门、各单位请于2021年4月2日上午下班前将盖章后的值班表报回党政办公室(0354-6288211,dzbgs@sxau.edu.cn)和后勤保卫部(0354-6289762,sxndbwc08@126.com)。
党政办公室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