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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山西省中试基地的预通知

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山西省中试基地预通知》要求,为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推动《山西省关于实施“111”创新工程支撑引领高质量转型发展的意见》落实,现就组织申报山西省中试基地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中试基地是进行中间性试验的专业试验基地,通过必要的资金、装备条件与技术支持,对科技成果进行成熟化处理和工程化产业化试验。鼓励各有关单位围绕企业发展的关键性、基础性和共性技术问题,建设集技术集成、熟化和工程化试验服务为一体的开放型科技成果中试基地。

二、支持领域

按照《实施“111”创新工程支撑引领高质量转型发展工作方案》要求,重点围绕半导体、炭基新材料、特种金属材料、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煤机智能制造、轨道交通、通用航空、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煤成气、现代生物医药和大健康、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有机旱作农业和现代农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

三、建设模式

中试基地参照《山西省平台基地专项管理办法》管理,待《山西省中试基地管理办法》出台后,按新的办法管理。

(一)单独建设。由综合实力强,具备独立完成中试任务的单位单独建设。

(二)合作建设。围绕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由相对实力强且处于产业化关键环节的单位牵头,通过纵向横向合作的方式共同建设。

鼓励省属转制院所申报建设。

四、申报条件

申报中试基地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有行业内必要的通用计量、检测仪器,常规实验设备,扩大工程实验必需的专用设备、厂地及配套设施。有承担行业综合性中间试验任务的能力,且能够承担同类技术项目中试和工程化产业化配套协作工作,能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试熟化与产业化服务。

(二)以有较强科研实力和开发设计能力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其他技术开发机构为技术依托。

(三)以高新技术为起点,核心技术在行业内具有引领推广前景,并且有使技术不断升级和产品不断换代的能力。

(四)承担单位要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信誉。

(五)管理体制机制合理、完善,有较强管理水平的领导班子,有较雄厚的专业技术队伍和丰富经验的技术工人队伍。

(六)鼓励在建运行的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基地依托单位申报。

(七)符合环境保护政策。

(八)近三年内未发生严重的质量、安全等问题。

五、申报要求

申报内容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任务书,无正当合理的依据不予修改调整。

六、申报材料

(一)申报流程。

登录山西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https://218.26.228.127:8443/stpmmp)填写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网络申报相关事项请参考网络申报系统使用说明。

(二)材料报送。

网络申报系统已经开通,请负责人于16日前将系统填报的申报书材料(包括附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待学校初评、省教育厅网络审核通过后,下载终稿,A4双面打印、胶装、一式8份(其中一份盖学院、研究所或中心公章),于19日前报送至太谷校区科研管理部。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平台基地科:李红玉

联系电话:0354-6288262

邮 箱:sxndkybptk@126.com

科研管理部

2020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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