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谷校区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按照省文明办《关于做好评选表彰第八届山西道德模范工作的通知》和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第八届山西道德模范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第八届山西道德模范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1.山西道德模范候选人的总体标准: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体力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
2.山西道德模范的分类标准:
山西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山西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山西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山西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山西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在文明家庭建设中走在前列,群众广为颂扬。
二、推荐名额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向校文明办推荐符合要求的人选共计不超过 2 个(同一事迹多人的按1 个计算)。校文明办将根据全校推荐情况,优中选优,就五类道德模范其中2 类,向省委教育工委各推荐1 个人选。
三、其他事项
1.每个推荐对象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山西好人”以及由省文明办推荐入选“中国好人榜”的“中国好人”可作为优先推荐对象。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和往届山西道德模范不再推荐。
2.评选要面向基层,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推选师生中看得见、过得硬、学得到的先进人物,尤其是在本次新冠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有突出表现的典型人物。
3.材料报送要求。请有符合推荐条件人选的基层党委(党总支)于5月21日前报回以下材料:《第八届山西道德模范推荐名单》和《第八届山西道德模范推荐表》(见附件 1、2)、每个推荐对象1000 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材料要求事实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所有材料均要加盖基层党委公章送至教学管理楼304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xndxcb@163.com。
联系人:范晓峰 联系电话:0354-6288215
山西农业大学精神文明
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0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