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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二届山西省专利奖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第二届山西省专利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晋市监发〔2020〕91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第二届山西省专利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省人民政府设立山西省专利奖,对在技术创新与专利实施中为本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利项目给予奖励。

    省专利奖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不超过5项,奖金10万元;二等奖不超过15项,奖金5万元;三等奖不超过25项,奖金3万元。

    二、评价指标

    (一)发明、实用新型专利

    1.专利质量。评价指标:①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②文本质量。

    2.技术先进性。评价指标:①原创性及重要性;②相比当前同类技术的优缺点;③专利技术的通用性。

    3.运用及保护措施和成效。评价指标:①专利运用及保护措施;②经济效益及市场份额。

    4.社会效益及发展前景。评价指标:①社会效益;②行业影响力;③政策适应性。

    (二)外观设计专利

    1.专利质量。评价指标:①创新性和工业适用性;②文本质量。

    2.设计要点及理念的表达。评价指标:①设计要点独特性;②艺术性及象征性;③功能性。

    3.运用及保护措施和成效。评价指标:①专利运用及保护措施;②经济效益及市场份额。

    4.社会效益及发展前景。评价指标:①社会效益;②发展前景。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山西农业大学为专利权人或共有专利权人的专利。

    2.申报专利已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专利权有效,法律状态稳定。

    3.申报专利已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合法实施两年以上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4.相同或者类似产品,同一设备、生产线运用了多项专利,申报人只能从中确定一项核心专利申报省专利奖。

    5.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申报。

    6.相同专利权人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

    专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省专利奖:

    1.国防专利或者保密专利。

    2.存在专利权属纠纷、专利权无效纠纷、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纠纷。

    3.已获得过山西省专利奖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合申报的情形。

    (二)申报材料

    《山西省专利奖申报书》及附件材料。

    附件材料包括:

    1.学校《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共有所有权专利还需提供对方法人证明或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果是企业请提供营业执照,如果是事业单位请提供法人证书、如果是个人请提供身份证)。

    2.专利证书和专利授权文本复印件,近期出具的专利登记簿副本。

    3.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需提供专利检索报告(或评价报告),外观设计专利还需提供产品的实物图片。

    4.经济效益证明,要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社会效益证明,要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的项目,如食品、药品、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等,需提供相关许可证明。

    6.专利权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所有专利权人要出具书面同意报奖证明(附件2),并协商授权委托其中一个专利权人进行申报。

    7.申报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推荐要求

    (一)推荐渠道

    山西省专利奖采用推荐方式,我校推荐单位为山西省教育厅。

    (二)推荐材料格式要求

    1.项目纸质版材料5份。包含:①山西省专利奖申报书,②附件材料,③专利授权文本。

    2.项目电子版材料1份。每个项目包含:

    ①山西省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以“专利号+申报书”作为文件名。

    ②附件材料扫描件。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大小不超过20M,以“专利号+附件”作为文件名。

    ③专利授权文本(PDF文档),以“专利号+授权文本”作为文件名。

    电子版材料内容必须与纸质版材料完全一致。所有电子版材料存储在一张光盘中,并用标签标注申报人名称。

    (三)校内推荐及办理程序

    以我校作为申报人申报省专利奖的项目,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校内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4月30日

    五、其他说明

    (一)专利实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证明材料无固定格式。但应将专利名称、单位地址、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应用起始时间、应用的具体情况及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等情况填写完整。涉及销售额、利润、出口额的,须附相关合同关键页、财务报表或税收证明等材料。材料较多的,提供有代表性的材料。

    (二)专利许可、出资、融资;专利维权、国际申请、系列专利申请等情况应附证明材料。

    (三)专利登记簿副本请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太原代办处办理,注意应当不存在欠缴专利年费的情况。代办处电话0351—8330650,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产业路38号高新置业A座6层。

    申报专利的基本信息(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发明人、IPC主分类号)应与专利登记簿副本记载内容完全一致。

    (四)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检索报告可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咨询电话:0371—87790149官网:http://www.cnipa—hn.com.cn/)或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咨询中心(咨询电话:010—83438500,官网:http://www.patent.com.cn/)等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办理。由于出具报告需要一定周期,请提前联系。

    联系人:成春梅

    电 话:6288262

                                                                 科技处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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