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省科学技术厅基础研究处通知有关要求,现就开展2020年度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范围及结题形式
2017年(含)以前立项且未结题验收的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附件1)。结题验收采取会议形式进行。
二、材料要求
1.项目负责人按要求认真填写《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同时提供附件(包括:《计划任务书》、项目研究发表的论文、专利、奖励等复印件)。以上材料简装成册一式6份。
2.项目负责人根据《山西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汇报提纲》(附件3)认真准备会议PPT。
3.2016年度、2017年度立项项目需提供《科技报告》收录证书原件。结题验收材料包括《证书》、《科技报告》和《结题报告》一并简装成册,一式2份,装订目录详见附件4。获取收录证书原件方法详见附件5。
4.项目负责人按要求认真填写《山西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6),统计表只提交电子版。
5.办理延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填写《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变更(延期)申请表》(附件7),一式3份。
三、材料报送
2020年2月17日前,项目承担人向科技处自然科报送上述纸质材料。材料电子版务必以“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结题报告/统计表/结题验收材料”的形式命名。发送至科技处邮箱:sxndkjc@126.com。
四、注意事项
1.不按时进行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按延期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请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
2.项目负责人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相关报告,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如有不适宜公开的内容,请进行脱密处理。
3.项目负责人撰写报告时,不得将待发表(已具有收录证明的除外)或未标注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
五、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牟春堂 董海龙 电话:6288259
科技处
2020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