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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0年度因公临时赴港澳计划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及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因公临时赴港澳的各项规定,现将报送2020年因公临时赴港澳团组计划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各教学院部及相关单位拟于2020年度执行的全部因公临时赴港澳任务,包括自行组团项目、随外省及中央部委组团派出人员项目等出访任务。

二、申报要求

1.为确保学校与港澳的交流合作积极健康有序开展,持续提升我校服务山西“农谷”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各教学院部及相关单位应紧密结合2020年度与港澳交流合作、学科建设、科研合作和师资队伍培养等方面工作的实际需要,坚持厉行节约、务实高效的原则,组织申报本单位教师或干部因公临时赴港澳团组计划。

2.坚持因事出访、因事定人、人事相符。各教学院部及相关单位需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核审查出访任务,不得安排无实际需要、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考察性出访和培训,不得参加境外资助方背景复杂或专题敏感的赴港澳培训。

3.出访团组应尽量压缩在外停留时间。单独访问香港停留时间不超过5天(含抵、离当日,下同),访问澳门不超过4天,同时出访香港和澳门不超过8天。

4.严格把关出访人员组成和人数。同一学院、部门或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同团出访,或赴港澳参加同一项活动,也不得同时或3个月内分别率团出访同一地区。出访团组人员构成应坚持少而精的原则,总人数不得超过8人,严禁通过组织“团外团”或拆分团组、分别报批等方式在代表团正式名单外安排无关人员跟随或分行。严禁携带配偶和子女同行。

5.严格执行应邀出访规定。邀请方和邀请人应与出访人员的职级身份相称、业务相符。不得接受港澳派驻内地机构邀请,党政机关人员不得应总部设于香港、澳门特区之外的驻港澳中资企业(含各类所有制的内地资本企业)邀请出访,严禁通过中介机构联系或出具邀请函。各教学院部及相关单位应保证出访人员邀请函的真实性。

6.严格控制双跨团组。严禁组织和参加考察性、无实质内容或营利性双跨团组。

7.鉴于内地与港澳交流的实际和港澳工作的特殊性,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赴港澳每年不限制次数,但各教学院部及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申报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规范、合理安排其单位和个人的出访批次、团组人数、在外停留天数。

三、申报流程

请各教学院部及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申报工作。请有出访计划的人员认真填报《2020年因公临时赴港澳团组计划表》并报送至所属院部或相关单位。各教学院部及相关单位汇总本单位出访计划后,统一按时送至外事处。

1.纸质版表格:需经部门领导(各学院正职领导签字)审核批准,加盖学院或部门、单位公章后将纸质版材料(单面打印)提交至外事处;

2.电子版表格:将本部门汇总电子表命名“XX学院-2020年因公临时赴港澳团组计划表”,发送至邮箱:sxaufao@163.com

四、申报时间

各教学院部及相关单位统一报送时间为2019年11月14日-2019年11月15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五、计划执行

外事处将对各教学院部及相关单位因公临时赴港澳计划进行严格审核,省港澳办对各单位报送的2020年因公临时赴港澳计划进行综合平衡、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原则上不安排计划外出访,即凡未列入2020年因公临时赴港澳计划的团组(人员),将不受理其2020年度因公临时赴港澳任务申请。

六、联系方式

乔星星 0354-6286609

石云龙 0354-6288491

山西农业大学 外事处

201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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