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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9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推荐2019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知》(教技委〔2019〕6号)要求及省教育厅安排,现开展2019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推荐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高校应为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或高校科研人员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推荐项目应归入下列类型之一,并符合其条件。

A类:探索自然科学现象有重要发现,为国内外首次提出,或其科学理论在国内外首次阐明;该发现在科学理论、学说上有突破性创见,或在研究方法、手段上有原始性创新,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

B类:解决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技术思路、原理和方法上有创新,技术上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综合方面优于同类技术。

C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和生物品种等,能够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2.推荐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产生的时间范围应在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之间。

二、申报程序与具体要求

1.拟申报2019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负责人,请于2019年10月25日前联系科技处成果科,以便安排后续工作。

2.填写《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项目简介严格限制在500字以内。《申报表》和佐证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20个页面。

3.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网上“十大科技进展”推荐项目申报系统(http://stmp.moe.edu.cn/)将在2019年10月21日-11月5日开放,申报项目请在系统开放时间内进行网上填报。

4.学校对推荐项目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学校进行推荐。

5.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V3.0操作方法可在平台中“系统信息/常用下载”中下载相关帮助文档。

6.推荐项目请于10月28日前将《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一式3份)、《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推荐汇总表》(一式1份)和相关佐证材料(一式2份)等交科技处成果科 。

联 系 人:成春梅 李红玉

联系电话:6288262

 

科 技 处

2019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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