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中国法学会现已开展2019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招标申报工作,现转发课题申报公告(附件),并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意事项
1.申请人可以组成课题组申报。如申请人本人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条件足以单独完成课题研究任务的,也可单独申报。
重大课题、重点课题、青年调研项目以及其他拟采取实证方法的课题应组成课题组。课题组原则上由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共同组成,课题组成员应实际承担研究任务。
2.申请人作为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同时可作为另一个课题的课题组成员。单纯作为课题组成员的,可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组。超过的,按不合格申请处理。
3.正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司法部等中央部委批准的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的课题的,或主持中国法学会课题尚未结项的,不得申请。立项后发现主持人以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申报国家级或其他中央部委课题的,撤销立项。不得以已发表或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课题。
二、材料要求
1.课题申请人下载并填写《中国法学会2019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申请书》、《内容评审活页》、《基础评审活页》,于11月3日前以WORD文档的形式发至sxndsk@126.com。邮件名称为“申请人+学科+课题名称”,3个附件的名称为“申请书:申请人+学科+课题名称”、“内容评审活页:申请人+学科+课题名称”、“基础评审活页:申请人+学科+课题名称”。
联系人:马晶 电话:6288259
E-mail:sxndsk@126.com
科技处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