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9年度山西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申报公告》已发布,现将公告全文予以转发,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能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较强的法学研究能力,对申请课题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并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
(二)申请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法律实务部门副处级以上职务;申请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法学硕士以上学位或法律实务部门副处级以上职务。
(三)不符合上述条件,本人有一定研究能力和专门论著的,有两名以上教授推荐,经研究同意后可以申报课题。
(四)有研究能力的单位,可以以单位作者名义申报课题。
(五)申请人作为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同时可作为另一个课题的课题组成员。只作为课题组成员的,可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组,超过的按不合格申请处理。
(六)申请者应遵守《山西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七)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则撤销立项。
(八)不得以已发表或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课题。
二、提交材料要求
(一)课题申请人下载并填写《2019年度山西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申请书》和《内容评审活页》,以Word文档的形式发至sxndsk@126.com,邮件名称为:申请人+学科+课题名称。
(二)提交材料时间为2019年5月9日前。
联 系 人:马晶 电话: 6288259
科技处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