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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地方标准自查清理工作的通知

有关学院: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关于做好地方标准自查清理工作的通知》(晋市监标管﹝2019﹞33号),要求对已下达制定计划的地方标准、已经发布实施的地方标准,尤其是可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工业产品标准要及时依法复审并予以废止。为做好我校的地方标准自查清理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对象

1.我校提出并归口管理、现行有效、已经发布实施的159项省级地方标准项目;

2.我校2018年组织申报并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原省质监局)下达制定计划的69项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

二、自查流程

1、标准起草负责人认真填写《山西农业大学地方标准实施情况调查表》(附件2)或《山西农业大学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进展情况调查表》(附件3),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经学院审查后于4月8日前报送科技处成果科,纸质材料一式2份,电子版发至sxndcgk@163.com。

2、科技处组织专家进行审核,视具体实施情况对已发布实施的地方标准项目提出有效、修订或废止的清理结论,对正在制定过程中的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提出保留、终止的清理结论。

三、清理结果

科技处将清理结论汇总,经校领导审批后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管理处审核备案。

联 系 人:成春梅 李红玉

联系电话:0354-6288262

科 技 处

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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