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发改委《关于请组织申报2019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现开展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研发能力:承担过国家科研计划或行业标准的制定,拥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有待工程化开发、技术含量高和市场前景好的科技成果和技术储备。
2、支撑条件:相关研发设备原值不少于3000万元,相关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拥有先进的研发试验基础设施配套条件。
3、人才队伍:创新平台总人数不少于50人,其中专职科研人员数量不少于30人。具有较高水平的研究开发和技术集成能力及相应的技术支撑服务人才。
4、工程研究中心应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任务和目标合理,具有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鼓励采用独立法人的组织形式。
5、相同行业细分领域(方向)的工程研究中心,原则上不重复认定。
二、支持的方向和重点
1、重点支持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发展及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具有重要支撑作用,在本行业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创新平台建设。
2、优先支持由企业牵头,联合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共同建设工程研究中心。
请于2019年3月25日前将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建设方案纸质材料一式3份报送校科技处,同时请提供电子版。
联系人:李红玉 0354-6288262
附件1:2019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表
附件2: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方案编制提纲
科技处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