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山西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附件2)转发给大家,并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范围
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参见《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附件1)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二、提交材料要求
请各申请人于2019年3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按如下要求提交至科技处,并将相应电子版材料发送至sxndsk@126.com。
1.《申报评审表》
著作类、论文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6份(至少1份原件);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10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成果一式6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联系人:马晶 联系电话:6288259
科技处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