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山西省科学技术厅通知,面向我校征集2019年度山西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资金支持方式
本次征集的专项资金项目经推荐、汇总、审核后,择优纳入3年滚动规划(入库);项目实施周期为1~3年,实施周期超过1年的项目,需填报各年度阶段性目标。2019~2021年度将根据每年度预算从已入库项目中择优遴选项目纳入当年度专项资金实施方案(出库)。
专项资金支持方式采用直接补助、奖励补助或后补助等方式,单一项目资金将根据年度预算情况一次性拨付(滚动支持的除外)。
二、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及强度
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包括 “地方专业性技术创新平台”和“地方科技创新项目示范”。各方向具体支持范围及强度如下:
(一)地方专业性技术创新平台
主要指依托大学、科研院所、企业、转制科研机构建立的通过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为区域发展提供研究开发支撑的专业性平台,包括产业技术研究院、技术创新中心(实验室、研究中心)、新型研发组织等。本年度重点支持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大数据、物联网、新材料、人工智能、增材制造、通用航空、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建立的专业性创新平台。
本年度拟支持不超过20项,平均每项支持强度不低于150万元。
(二)地方科技创新项目示范
主要围绕我省区域发展战略,结合科技惠民、县域科技、科技扶贫等任务,对政策目标明确、公益性属性明显、引导带动作用突出、惠及人民群众的科技成果进行转化应用的项目示范。过于偏重市场化开发的项目示范不属于此类支持范围。
本年度拟支持不超过10项,平均每项支持强度不低于100万元。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并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
(二)同一单位只能通过一个项目组织部门进行申报,同一单位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多头申报。
(三)申报项目有合作单位的,应在附件中提交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建设内容及分工、知识产权权属、经费筹措及资助经费分配等。
(四)专项资金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差额部分由申报单位自筹解决。
(五)项目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应对所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四、申报材料和程序
(一)申报人填写《山西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项目申报书》
(二)项目申报采取书面申报的方式,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涉密项目按有关保密要求执行。
(三)申报人将书面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将申报材料和附件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清单)胶装成册,一式7份,其中一份封面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章。于2月14日前,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科技处,电子版发至sxndkjc@126.com邮箱。
五、联系方式:董海龙 李红玉 6288259,18035422762,15935454238
附件:1 山西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项目申报书
2 附件清单
3 申报项目信息汇总表
科技处
2019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