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个税工作联系人,全校教职工: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0号文件和太谷县税务局统一要求,从2019年1月1日起,严格执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为维护大家合法权益,准确采集个人信息,保证按期发放1月份工资,特邀请太谷县国税局有关专家于12月29日上午8:30来我校举办《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专题培训,培训地点实验大楼博远堂,望大家积极参加。
几点说明:
1、培训会后,我们将通过“农大个税工作群”推送国家税务总局研发的“个人所得税”app,由纳税人通过app填报《扣除信息表》。
2、各单位个税工作联系人要及时将app发送给本单位每个纳税人(在职人员),并认真组织本单位所属人员按时积极填报,务于2019年1月5日填报完毕。
3、有何疑难请通过“农大个税工作群”进行交流,该群有税务局人员将进行解答,或与我校计财处工资收费科王雷同志联系,电话0354-6288396。
计财处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