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省科学技术厅基础研究处通知有关要求,现就开展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含自然科学基金和青年科技研究基金)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范围
2016年(含)以前立项且未结题验收的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附件1)。
二、材料要求
(1)项目负责人按要求认真填写《山西省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3份)、《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结题报告》(6份)、《省级以上科技三项费用项目年度完工资金决算表》(6份)、《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结题项目介绍》(6份);附件须提供项目研究发表的论文、专利、奖励及项目立项时的《计划任务书》等复印件。同时,项目负责人应做好项目结题验收汇报准备,汇报提纲见附件。
(2)结项所需材料需装订成册,一式6份。装订顺序(封面、结题项目介绍、结题报告、年度完工资金决算表、计划任务书复印件、附件材料)
(3)2016年度立项的项目需同时提供《科技报告》收录证书原件。获取收录证书原件方法详见附件3。
(4)办理延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填写《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变更(延期)申请表》,一式3份,同时填写《山西省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2份)《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资助项目年度进展报告》(2份)。
(5)在以上材料的基础上,各项目承担人还应填写《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成果统计表》(只提交电子版)。
三、材料报送
2019年1月11日前,项目承担人向科技处自然科学项目科报送上述纸质材料。材料电子版务必以“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结题报告/调查表/进展报告/资金决算表/项目介绍”的形式命名。发送至科技处邮箱:sxndkjc@126.com。
四、注意事项
(1)不按时进行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请各承担人高度重视。
(2)项目负责人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相关报告,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
(3)项目负责人撰写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山西省基础研究计划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
(4)本年度项目检查工作将参照《国家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办法》(国科发计〔2013〕613号)执行,原则上将向社会公开;如有不适宜公开的内容,请承担人进行脱密处理。
五、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牟春堂 董海龙 电 话:6288259 邮箱:sxndkjc@126.com
山西农业大学科技处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