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文件精神和学校安排,现将元旦、寒假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元旦放假时间为:2018年12月30日—2019年1月1日,共3天。2018年12月29日(星期六)正常上班。
2.寒假放假时间为:2019年1月21日—2月24日。
3.下学期开学时间为:2019年2月23日—24日学生注册报到,25日正式上课。教师提前一周(2月18日)上班。干部、工人原则上不放寒假,各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适当安排轮休。
4.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放假前各项安全检查、师生的假期安全教育工作,认真安排好假期的值班、消防和安全保卫等工作,严防事故发生。
5.各单位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职,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如遇紧急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学校将组织人员对假期值班情况进行检查。
6.各单位将元旦、寒假值班安排表(包括人员名单、值班地点、值班电话及手机号码)加盖单位公章,分别于2018年12月28日、2019年1月18日前报送党办、校办、保卫处各一份。
校长办公室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