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根据太谷县公安局《关于及时上交收缴的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的通知》(太公治传发〔2018〕06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收取实验室实验用易制爆、剧毒等废弃化学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实验室实验用化学品规范管理工作是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一项常规基础性工作。此次收缴内容主要指校剧毒化学品库房存放但已经不再使用的剧毒化学品,以及各学院化学品库房存放的不再使用的易制爆化学品。
请各学院对上述已不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及时进行清点,并填写《山西农业大学实验室易制爆、剧毒化学品规范处置申请表》,由于此次销毁活动由太谷县公安局统一办理,故请各相关单位于2018年10月17日上午下班之前做好相关手续及移交工作,过时将不再受理,望予以支持和理解。
联系人:冯国威 电话:6289006
联系人:范志鹏 电话:6287137 13453283343
实验设备处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