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课题负责人:
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已开展2018年度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要求
申请结项的年度项目最终成果要符合以下条件:1.论文,要求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至少1篇;2.著作,一般要求10万字以上。以上成果均要求标注项目资助字样。
二、请各课题负责人于2018年10月16日前将以下结项材料:
1、结项鉴定审批书3份;
2、课题成果4份;
项目成果是论文的,提交论文复印件。复印件应包含封面、目录、文章,并在目录中标注自己的论文名称。
项目成果是书的,须提交原件3份。
3、课题成果简介4份;
4、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相应电子版。
三、变更申请
如不能按时结题,需要提前提交变更申请。成果是论文的申请延期不超过1年。成果是论著的申请延期不超过2年。逾期未结项课题将作撤项处理。
联系人:马晶 电话:6288259
E-mail: sxndsk@126.com
科技处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