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山西省科技创新条例》、《山西省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国政办发〔2017〕148号)、《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国办发〔2016〕28号)、《山西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管理办法(试行)》(晋科创发〔2017〕142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8年度山西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认定工作,推进我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围绕省委、省政府“建设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示范区”、“打造能源革命排头兵”、“构建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新高地”三大战略目标,着眼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在煤炭、煤焦化、冶金、电力等传统产业及煤层气、新能源、现代煤化工、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新材料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中医药产业技术、生态环保技术、现代农业技术、现代服务业(文化旅游业、现代物流业)、民生领域等重点领域开展联盟建设。以突破重点领域关键技术为导向,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目标,组织认定一批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对我省已认定的相关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不再重复申报认定。新认定联盟将根据《山西省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国政办发〔2017〕148号)给予20万元经费支持。联盟认定后将通过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专项择优对联盟进行支持,积极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发展。
二、申报内容
(一)申报条件
1.突出产业需求。联盟构建要符合我省产业技术创新的需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转型发展的政策导向。
2.联盟成员组成。联盟牵头单位应是在山西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企业、高校或科研机构),其整体技术水平居于省内领先、国内先进地位,具备雄厚的经济实力、较强的影响力和号召力,能够集聚相关产业创新资源,支撑和引领产业发展,具有较强的辐射带动作用或发展潜力。联盟成员单位由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等多个产学研独立法人单位组成。加入联盟的企业、高校、研究机构应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研发水平。鼓励金融组织、科技中介、营销机构等加入联盟,在互赢互利的前提下向联盟成员提供多样化的支持和服务。联盟核心成员不能少于10家,成员总数一般不超过30家。
3.联盟协议要求。联盟成员应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盟协议,协议中有明确的产业发展目标和任务分工,明晰各联盟成员的责权利。联盟协议必须由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盖章后生效。
4.联盟组织构架。一般由理事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常设执行机构组成,建立决策、咨询和运行等有效的决策与执行机制,明确联盟对外承担责任的主体。联盟常设执行机构原则上应设立在联盟牵头单位内,有固定办公场所,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有关日常事务。
5.联盟运行时间。申请认定省级联盟,需按照联盟运维方式运行一年以上。
(二)申报材料
各联盟须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不得有虚假信息资料,主要内容包含:
1.《山西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申请表》;
2.《山西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协议书》;
3.山西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组建的必要性、可行性论证报告;
4.理事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常设执行机构人员名单;
5.《山西省XXX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章程》;
6. 联盟运行一年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及运行体制机制和组织架构情况;
7. 联盟成员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简介、近三年经营状况及联盟相关管理制度等证明材料联盟成员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简介、相关联合承担项目、科技成果、共有知识产权、自筹研发资金往来凭证、相关管理制度等证明材料。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填写申报材料,全套书面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8份,同时报送电子材料,刻录光盘1份,受理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25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红玉
联系电话:0354-6288262
附件:
1.《山西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申请表》
2.《山西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协议书(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协议书编写参考)》
3.已认定的山西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名单
科技处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