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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太原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的通知

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太原市科学技术协会并科协发{2017}9号《关于评选太原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的通知》要求,现将评选太原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期间,在市级以上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全文正式发表,或在国外(境外)相应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2.论文内容应属自然科学或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领域中的基础理论研究、应用研究等,要重点推荐信息产业、高新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都市农业有关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等方面的学术论文;

3.论文第一作者是在我校工作的科技工作者。

二、申报要求

1.由论文第一作者提出申请,每位作者最多申报两篇;

2.入选论文按理、工、农、医、综合分类,论文须论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述清楚、逻辑严谨,经得起实践检验,有学术和经济价值。

3.工作总结、专题报告、科普文章、综述文章、调研报告、工艺文件、翻译文章、毕业论文及出版的书籍等不属申报参评范畴。

4.申报论文是外文版的须附中文全文译本。

5.论文要注明引用的参考文献、书刊名称、期(册)数、作者姓名等内容。

6.论文作者需填写并打印《太原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表》。

三、申报材料

1.《太原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表》附件1(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一份)。

2.推荐单位申报学术论文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一份)。

3.论文发表原件或杂志出版社的电子版打印件(纸质版一份、PDF一份)。若无法提供原件,须提供参评论文所载期刊物封面、目录以及论文完整页码的复印件,并加盖论文推荐单位公章。(纸质版一份、PDF一份)。

4.其他证明材料:包括发表刊物、社会效益(没有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另在申报时需携带证明材料原件,审核后退回。

四、截止时间

联系人:李红玉 0354-6288262

论文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7月10日。

科技处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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