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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山西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晋教师〔2017〕4号),2017年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及要求

(一)在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调整学科专业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实践教学、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及其相关的教材,改进教学方法和教育技术,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促进高校立德树人,全面推进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的内涵式发展和特色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二)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开展质量保证与监控工作,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我评估的机制,推进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

(三)结合自身特点,推广、应用已有的教学成果,并在实践中进一步整合、创新和发展,显著提高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方面的成果。有继承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并对教育教学改革有进一步推动和辐射作用的成果。

二、申报条件

申报本届省级教学成果奖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2011年以来已经通过学校结题验收的省(校)级教学改革项目均可申报。

(二)教学成果必须经过不少于2年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三)已获得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再参评。

三、材料报送要求

申请山西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山西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申报书》(附件1)。

(二)《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

(三)反映成果的总结(不超过5000字)。

(四)有关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课件(软件)、论文、教材、著作、实践效果的证明、获奖情况等。成果为教材(包括电子教材)、著作等出版物的,从正式出版的时间开始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

(五)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可提供FLV格式的视频材料,播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

(六)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申报材料应按照各填报说明要求认真填报。

(二)申报材料数量及要求

1、《山西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申报书》纸质版1份,含电子版。

2、《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纸质版1份(已加盖学校公章的),含电子版。

3、反映成果的总结,有关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课件

(软件)、论文、实践效果的证明、获奖情况等以及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纸质版各1份,含电子版。

4、成果如为教材、著作,须提交样书1份及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著作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

5、教学成果视频材料1份。

6、每项申报成果材料需装入材料袋。材料袋封面注明申报成果具体信息、材料清单。

7、《山西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申报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1份,含电子版。

8、相关表格、材料,可从教务处网站下载。

开展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是进一步加强教学工作,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各院(部)要高度重视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动员有相关成果的教师积极申报。有申报意向的教师要认真研读教育厅相关文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请于2017年6月30日前,将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报至教务处高教研究室。电子版发送至lizzyooy@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6288254。

教 务 处

201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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