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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保健干部更换证件的通知

全校师生:

接省卫计委干部保健委员会办公室通知,从即日起原《山西省医疗照顾证》将更换为《山西省保健干部医疗证》,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凡持有并使用原《山西省医疗照顾证》的省保健对象均需更换为《山西省保健干部医疗证》;

2、新入的省保健干部直接办理《山西省保健干部医疗证》;

3、原《山西省医疗照顾证》自2017年5月1日起废止。

4、各单位请将保健干部原《山西省医疗照顾证》统一收齐,交回校医院,并完善个人信息(见附表);

5、新入的省保健干部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红底一寸照片2张。

望周知并相互转告。

后勤管理处

2017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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