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文件精神和学校安排,现将元旦、寒假放假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元旦放假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至2017年1月2日,共3天。1月2日(星期一)补休。
二、寒假放假时间为:2017年1月23日—2月24日。
三、2017年2月25日—26日学生注册报到,2月27日正式上课。教师提前一周(2月20日)上班。干部、工人原则上不放寒假,各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适当安排轮休。
四、各单位要做好本学期的收尾工作及下学期的准备工作,保证下学期各项工作等正常进行。放假前要对本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做好假期的安全保卫、防火防盗等工作,并将值班名单分别于2016年12月30日、2017年1月22日以前报送党办、校办、保卫处各一份。值班名单要标明值班电话和值班人员手机,学院值班要有带班领导。各单位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坚守岗位,严防事故。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学校将不定期检查值班情况。
校长办公室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