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晋教人函[2016]55号)精神,现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在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取得博士学位或取得硕士学位同时承担省以上重点项目;
2.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3.申报项目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经济效益;
4.归国时间不超过5年,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二、申报名额及要求
1.我校申报名额5人。
2.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归国人员申报,并按文件要求在12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报学校人事处。
具体申报文件见附件。
联系人:陈宏伟,联系电话:6288223。
人事处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