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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校级科技计划(基金等)中期检查及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山西农业大学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山西农业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为做好2016年到期校创新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截至2016年12月31日到期但未结题的校基金项目负责人在对照项目申请书或计划任务书的基础上,按照结题要求,认真梳理项目完成情况,填写《山西农业大学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报告》、《山西农业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并附上研究成果复印件装订成一册,经院系、财务处审核盖章后,和成果原件一并上报科研处。

2、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未到期的校级项目负责人请提交2016年度《山西农业大学创新基金项目进展报告》、《山西农业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进展报告》并附研究期间成果复印件。

3、不能按期办理结题手续的需提出延期申请,填报《山西农业大学校级项目变更(延期)申请表》。

4、此项工作清理的校基金项目包括:(中)青年拔尖创新人才项目、校创新团队、博士科研启动、青年科技创新、哲社重点专题研究项目。自然科学研究的项目填报创新基金类的结题、进展表,社科研究的项目填报哲学社会科学类的结题、进展表。

请各单位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从科技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填写《结题报告》、《进展报告》、《延期申请表》,于12月20日前经学院或单位审核盖章后纸质版一式三份以院为单位统一报送科研处。

联系人:李红玉

电 话:0354-6288262

 

 

 

科技处

2016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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