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晋教师函[2016]19号《关于转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协助中央媒体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现通知如下:
1、推荐范围及条件:
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曾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
基本条件: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博大的仁爱之心,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群众公认。
2、推荐名额:我校推荐1名教师。
3、工作要求:请各教学基层党委推荐符合条件教师,并提供被推荐人5000字以内事迹材料。详细介绍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要材料准确、内容翔实、细节生动、感染力强,有具体工作事例,能充分展现候选人的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
4、推荐时间:2016年5月13日上午12点前。
联 系 人:陈宏伟
联系电话:6288223
人事处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