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通知(晋人社厅函[2016]90号),为促进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科学发展,按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求,现面向社会组织开展全省人社领域重点项目科研合作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安排
根据工作需要,2016年度全省人社领域厅级重点科研合作项目从社保基金、就业、人才等六个领域安排选题,择优资助部分经费,合作单位应有自筹经费。执行期为2016年2月至10月。
二、申请人资格
申请人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具有较丰富的科研经验,学术作风优良。同时,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为申请单位的负责同志,能够承担实质性科研工作并承担科研组织职责。
三、有关要求
1、有合作意向的申请人应根据自身研究专长准确把握研究方向、合理制定定研究方案。要紧密结合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实际,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实是求事,力戒空洞浮华,切实提高研究质量,保证研究成果实用性和可转化性。
2、认真编制《2016年度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重点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 3月7日12:00前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五份,电子版发至科技处邮箱。
省人社厅科研工作领导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任务书进行评审,确定合作研究方并签署立项任务书。
3、合作科研项目纳入省人社厅重点科研项目统一管理,统一安排立项、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
联系人:董海龙 霍 飞
联系电话:6288259
科技处
2016年3月3日
附件:
1.2016年度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重点科研项目 课题目录.doc
2.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重点科研项目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