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部: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6年度课题指南》和《申报公告》已发布,现将我校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详情见《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附件)
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6年度课题指南》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选择申报。
三、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
四、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1年3月1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五、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均可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下载)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七、各学院须于2016年2月24日提交以下材料,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申报者可与科技处取辅导材料):
1.申请书和活页报送一式7份(其中一份封面由分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要求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夹在申请书内;
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和《项目申报清单》电子版(2003版WORD文件格式,申请书以申请人姓名命名),发至科技处邮箱。
联系人:马 晶 霍 飞 联系电话:6288259
邮箱:sxndkjc@126.com
科技处
201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