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各分工会、各教代会代表:
现行《山西农业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是2003年12月28日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已经实施了12年。
2012年教育部颁发了《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2015年山西省总工会、山西省教育厅印发了《山西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对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事宜作出了更加详细全面的规定。按照上级要求,根据新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校工会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启动了对现行《细则》的前期修订工作,对《细则》内容进行了比较全面的调整和修订。
现将《山西农业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修订草案)呈送给你们,请各基层党委、分工会认真组织本单位全体教职工及教代会代表进行审阅和讨论,并提出宝贵意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山西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已上传到校园网和工会网。请大家参考,认真审阅提出宝贵意见。元旦5日前,各分工会将教代会代表个人审阅的修改稿(需签名)和整理后全体教职工讨论意见经一并交回校工会。
教代会执委会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