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及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的通知》精神(晋教科函〔2015〕28号),现将2016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与管理
按照《山西省深化省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项目已列入全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具体内容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山西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的通知》,其他有关事项,见省教育厅文件《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晋教科[2012]4号,附件1)。
二、项目类别
项目包括有经费支持项目和自选项目。按照管理办法规定,我校作为具有博士授予权的高校只能申报资助经费项目。
三、申报方式
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一个项目。承担省教育厅项目而未结题的人员不得申报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已撤项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
2、申请人须报送《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项目申请书》书面材料一式4份(双面打印,其中一份封面由分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及相应的电子版文件(WORD文件),附件包括相关论文首页,身份证、学位证、聘书复印件等;。
3、申请人须报送项目信息简表一式3份及相应的电子版文件(附件2)(WORD文件)。信息简表包括以下主要内容:项目名称、主要研究成果、立项依据、研究条件方案和具备的工作基础等。信息简表中不要出现申请学校和申请人的相关信息。
4、各学院须报送相应的《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汇总表》纸质版一式1份,加盖学院公章,及相应的电子版文件;
5、截止日期:2016年1月13日。
联系人:曹兴凤 马晶 霍飞 电话:6288259
E-mail:sxndkjc@126.com
科技处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