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规范学校经济行为,严肃财经纪律,扎实做好审计问题整改工作,根据《中共山西农业大学委员会关于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力纠正“四风”工作再次开展自查自纠的通知》(农大党字【2015】37号)精神,坚决杜绝“小金库”。现将继续加强清理整顿“小金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继续做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严肃财经纪律,杜绝“小金库”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学校采取有效措施狠抓清理整顿,落实中央和省里的有关规定,在治理“小金库”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是,还有个别部门、个别领导财经纪律意识淡薄,私设“小金库”等问题依然存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坚决予以纠正和防范,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对本单位“小金库”治理负总责,真正从源头上斩断“资金链”,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学校经济活动健康运行。
二、认真清理,严禁设立“小金库”
全校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本部门、本单位所有收入进行全面清理检查。一是各项收入是否有政策依据;是否全部纳入学校财务账核算;是否有套取会议费、培训费、出国(境)等费用;是否有截留各种捐赠的款物等设立“小金库”问题。二是要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价费字【2012】397号)有关规定,对本部门、本单位的服务性收费代收费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收费项目,要立即取消;对不符合规定的收费标准,要立即纠正,确保所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文件规定。三是要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凡是有收费的部门和单位,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通知》(计价格【2002】792号)的有关规定,将收费的项目、收费的标准、收费的依据等内容,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等各方面的监督。
三、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坚决查处设立“小金库”行为
从即日起,全校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力量进行自查自纠,做到全覆盖不走过场。对照附件“单位 ‘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的内容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整立改,填写《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和承诺书,并于12月7日上午下班前交到计财处。
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要对本部门、本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负总责,对自查自纠工作不力,因“小金库”问题给学校造成影响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计财处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