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被选派人员: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下达山西省2015年度“三区”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的通知》(晋科农发〔2015〕145号)要求,现将签订“三区”科技人才选派三方协议书的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选派人员按照协议服务期限和《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执行,服务期限结束后需提交总结汇报材料;
2.为保证服务效果,选派人员的服务方式及内容要与自己承担的其他科研项目相结合;
3.受援所在县区需与“专项计划项目表”保持一致;
4.选派工作经费按照每人2万元标准补助;
5.已与当地农业部门、企业或合作社等单位建立合作关系的,选派人员可将此类单位作为受援单位开展工作,并在当地科技局备案;如在当地没有合作单位,请选派人员联系当地科技局落实受援单位;
6.选派人员填写“三区”科技人才选派三方协议书(见附件2),提交纸质材料一式6份,附件3一式1份,同时将电子版发至科技处邮箱,文档命名方式分别为“协议-李**-山西农大”和“**学院”命名。;
7.提交方式及时间:以院为单位于2015年12月15日前提交科技处计划科。
联系人:董海龙 霍 飞 电话:6288259
电子邮箱:sxndkjc@126.com
科技处
201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