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农业大学新闻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 本网首页 > 校内通知 > 正文

关于做好2014年度“三区”科技人才专项计划的总结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自2014年科技部《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国科发农〔2014〕105号)和我省《山西省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晋科发〔2014〕54号)文件发布实施以来,各地结合实际,积极推动“三区”专项工作的开展,取得明显成效,为推进选派科技人员在“三区”县更好地开展科技服务,充分发挥科技人员在支持“三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落实好国家扶贫开发相关政策,省科技厅决定启动2014年度 “三区”科技人才专项计划的总结考核工作。现就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2014年度“三区”科技人才专项计划的选派人员在“三区”县域,围绕农业农村区域性支柱产业的发展,开展的先进适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示范、农业现代化示范基地建设、农业现代信息化服务和科技乡土人才培养、培训等方面签订的三方协议书任务合同指标的科技服务及完成情况。

选派的科技人员对照当年度“三区”科技人才选派三方协议书指标内容及科技服务工作情况,提交工作总结材料(提纲见附件1-(1)),并填写《山西省“三区”选派科技人员工作自我鉴定表》(见附件1-(2))、《山西省“三区”选派科技人员年度费用资金决算表》(见附件1-(3))考核表格。

二、考核程序

1、县科技局对县域内被考核人员的总结材料、考核表格审核把关,提出考核建议,汇总后联合市(省直部门)科技管理归口部门,在规定的时限内对相关选派人员做出考核评价意见 (见附件2),履行签章手续后,考核表提交我校科技处计划科,汇总后上报省科技厅农村处。

2、省科技厅农村处对相关考核情况审核后,签署考核终审意见。汇总后负责将总结评价意见反馈选派单位,并上报科技部。

三、考核结论归档

经县、市、省三级科技部门签署评价意见后的考核表,省科技厅留存一份建档备案;同时考核表返市(省直部门)、县科技管理部门及“三区”人才派出单位各一份存档,其中,“三区”人才派出单位要将考核表记入被考核人档案。

四、通过考核的相关“三区”人才,纳入省“三区”人才信息库,并希望长期与相关被服务部门联系互动,继续履行科技服务职责。

五、提交材料要求及时间

材料填写完整并盖章后以院为单位提交,附件1-(1)、(2)(3),附件2各一式5份,电子版以“姓名-受援县-**学院-手机号码”命名,打包发至科技处邮箱;附件3一式1份,电子版以“**学院”命名。

提交时间:2015年12月17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董海龙 霍 飞 联系方式: 6288259

E-mail:sxndkjc@126.com

附件:

1、山西省“三区”科技人才专项选派人员工作总结材料

2、山西省“三区”科技人才专项选派人员工作实施情况考核表

3、山西省“三区”科技人才专项选派人员基本情况表

 

 

科技处

2015年11月5日

太原龙城校区
邮编:030031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大街81号
太谷校区
邮编:030801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区铭贤南路1号
山西农业大学党委宣传部    晋ICP备05000473号     晋公网安备14072602000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