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部: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农业部部门预算项目指南的通知》(农办财[2015]58号)文件精神,农业部2016年财政项目现已开始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请各有关单位尽快通知本单位科研人员学习项目申报指南内容,并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工作。
2. 各单位要按照项目指南要求认真编报,合理测算、编报项目支出,资金经济分类预算表中的支出科目不得随意调整。资金经济分类预算表中没有列支的支出科目,一律不得编报。
3.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各单位均不得编报“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等预算。除个别项目确需列支船舶维修费、停靠港费等其他交通费用外,各单位均不得在项目中安排“其他交通费用”支出。
二、申报程序
通过农业财政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caiwumis.com)申报。
三、其他事项
准备申报相关项目的教师及时注册账号并登陆申报,于11月2日前将所有项目申报材料按照指南要求格式及份数的基础上增加1份提交至科技处计划科(其中一份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并盖章)。
联系人:董海龙 霍 飞 联系电话:6288259
科技处
2015年10月8日
附件1:农办财〔2015〕58号
附件2:2016年农业部部门预算项目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