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我校今年启动了教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工作,根据山西省住房货币化补贴的相关政策,拥有部分产权住房的教职工暂不能享受住房补贴,只有将部分产权变更为百分之百产权后才可申报住房补贴。经过与太谷县房改办、房管所多次沟通协商,学校决定统一对我校教职工部分产权的住房办理变更手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务必通知到本单位拥有部分产权住房的教职工(包括从本单位退休的人员)。
二、本次变更住房产权遵循自愿报名的原则,有变更意愿的教职工,请持房产证到房产科报名。
三、报名时间:2015年6月5日——6月15日
四、联系人:徐晓丽 联系电话:6289090
如大家有疑问,请与我们联系或各单位集中收集意见,我们将另行安排时间,统一进行解答。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5年6月5日